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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食品类商品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黔价发电〔2008〕1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解除《六盘水市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市价格〔2008〕14号)中规定的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对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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