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欢迎光临物价局网站

 
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08-11-14 10:54:46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市价费〔2008〕163号

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
通 知


市燃气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六盘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的申请》(市燃气发[2008]59号)收悉。我局经审核管道煤气销售价格单位成本,提出了初审方案,并召开了调整管道煤气价格听证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价格的批复》(市府复字[2008]61号)的要求,决定调整我市中心城区管道煤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由0.60元/m3调整为0.90元/m3,非营利性用气由0.80元/m3调整为1.15元/m3,经营性用气由1.00元/m3调整为1.25元/m3,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用户仍执行0.60元/m3的价格。
        二、执行时间
        充卡用户从本文下文之日起执行,抄表用户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管道煤气销售价格涉及面广,社会影响面大,请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将调整价格进行公示,同时要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六盘水市物价局
地址:六盘水市信息大厦14楼 电话:0858-8222792  Email:wjj@gzlps.gov.cn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